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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訴訟文書之影印攝影抄錄及翻譯費徵收標準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訴訟文書之抄錄費每百字徵收新臺幣十五元;其未滿百字者,以百字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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