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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司法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資訊處之職掌如下:一、司法資訊體系之整體規劃事項。
二、司法資訊軟體之研究、開發事項。
三、所屬機關資訊系統設置之諮詢、指導事項。
四、司法資訊設備相互支援之輔導、協調事項。
五、司法資訊業務有關人員之訓練事項。
六、司法資訊之蒐集、督導、考核、管理及維護事項。
七、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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