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院組織法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17條

議事處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議程編擬事項。
二、關於議案條文之整理及議案文件之撰擬事項。
三、關於本院會議紀錄事項。
四、關於會議文件之分發及議場事務之管理事項。
五、關於議案文件之準備、登記、分類及保管事項。
六、其他有關議事事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