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反應器設施監查工作範圍及監查機構認可辦法 第3條 法規:核子反應器設施監查工作範圍及監查機構認可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第3條 本辦法適用於核子反應器設施興建及運轉期間,安全相關結構、系統及組件之設計、安裝、檢測及測試等監查作業及監查機構認可之管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