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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適用貨物暫准通關相關規定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准進口者,得免申請進口核准證,並於規定期限內依暫准通關相關規定復運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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