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22-1條 法規: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四章 工程技術 第22-1條 系統採IPTV技術標準者,其信號傳輸特性應符合下列規定:一、IP封包平均延遲變動(Jitter)小於50ms。二、下行數位信號封包五分鐘內不得有封包遺失或一小時內封包遺失不得超過四次。三、上行信號應傳送控制信號。四、上行信號以每秒64kbits以上速率傳送時每送一千次信號,其失敗次數應不超過十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