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0條 法規: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組織目 第10條 製造業競爭處掌理下列事業關於獨占、結合、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其他限制競爭行為、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處理事項:一、食品製造業、紡織業、化學製品製造業及塑膠製品製造業。二、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子產品製造業、運輸工具製造業及其他製造業。三、礦業、土石採取業、營造業及水電燃氣業。四、其他相關或不能歸類之行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