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本會設下列處、室:一、綜合規劃處,分四科辦事。二、服務業競爭處,分四科辦事。三、製造業競爭處,分四科辦事。四、公平競爭處,分四科辦事。五、法律事務處,分三科辦事。六、資訊及經濟分析室,分四科辦事。七、秘書室,分四科辦事。八、人事室,分二科辦事。九、政風室。十、主計室,分二科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