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推動客家產業創新補助辦法 第11條 法規:客家委員會推動客家產業創新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第11條 前條簽訂之契約內容,應約定下列事項:一、計畫內容及執行期間。二、工作進度、補助款之撥付條件與比率、經費收支處理及查核。三、契約之終止、解除事由及違約處理。四、其他重要權利及義務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