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32條 法規: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第32條 醫務企管部掌理事項如下:一、醫院經營策略規劃、風險管理推動及醫院評鑑等相關業務。二、門診、住院病人診療與手術醫療之轉介、醫療體系整合、疾病分類、醫療資訊與費用分析管理、醫事人員績效管理及研考、企劃、法制作業。三、其他有關醫務企管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