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辦事細則 第22條 法規: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第22條 放射腫瘤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癌病病人放射線治療評估、規劃、執行與治療中例行檢查及治療後定期約診追蹤。二、各種腫瘤之整合治療、防治、轉譯研究、教學、訓練及臨床創新試驗研究。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放射腫瘤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四、其他有關放射腫瘤醫療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