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法 第42條 法規:信託業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相關法規 信託業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監督 第42條 主管機關對信託業之檢查,或令其提報相關資料及報告,準用銀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信託業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並設置稽核單位。信託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