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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信託業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法規章節: 第39條

信託業應每半年營業年度編製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將資產負債表於其所在地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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