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合併程序及辦法 第3條 法規:信用合作社合併程序及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3條 本辦法稱消滅社,係指因合併而消滅之信用合作社;稱存續社,係指合併後存續之信用合作社;稱新設社,係指因合併而另立之信用合作社;稱合併各社,係指辦理合併之各該信用合作社。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