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控股事業管理規則 第2條 法規:證券期貨控股事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2條 本規則所稱證券期貨控股事業,係指持有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集中保管事業、櫃檯買賣事業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事業等百分之百股份之控股事業。 本條定義的名詞 證券期貨控股事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