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24條 法規: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24條 申請調處人依其申請內容所得主張之請求權,其時效因申請調處而中斷。但調處之申請經撤回、不受理或調處不成立時,視為不中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