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9條 法規: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組織目 第19條 本會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學者、專家為顧問或諮詢委員,均為無給職;其遴聘及集會辦法另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