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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本會因業務需要,經報請行政院核准,得聘用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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