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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水域開發利用前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及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開發單位、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機構實施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前,應先行向主管機關查詢開發、利用行為或計畫所涉水域之水下文化資產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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