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9條一般廢棄物之處理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堅固之基礎結構。二、設施與廢棄物接觸之表面採抗蝕材料構築。三、周圍具防止地表…
- 第20條一般廢棄物採破碎、分選及壓縮處理者,其設施除應符合前條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備防止及警示火災、爆炸之功能。二、…
- 第21條糞尿中間處理設施除應符合第十九條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採生物化學處理者,應具有投入、貯留、消化處理、上澄液再處理…
- 第22條糞尿利用為肥料或提供肥分者,須經充分醱酵腐熟處理、加溫處理、藥劑消毒處理或其他符合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之處理方…
- 第23條動物屍體以焚化處理為原則,必要時得採掩埋或其他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之方式處理。
- 第24條一般廢棄物焚化處理設施及作業方式除應符合第十九條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廢棄物進料設施須設置計量及檢查設備,並依主…
- 第26條一般廢棄物採堆肥處理者,各項設施除應符合第十九條規定,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防止地表水流入醱酵及腐熟之設備或措施。二、…
- 第27條飛灰除再利用外,應採穩定化法、熔融法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處理方法處理至低於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
- 第27-1條灰渣及其處理後衍生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應準用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
- 第28條一般廢棄物中之廢玻璃、廢陶瓷、廢磚瓦、石材碎片(塊)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得以安定掩埋法處理,其設施除應符合第十九條規…
- 第29條(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一般廢棄物採衛生掩埋處理者,其設施除應符合第十九條規定,並應符合下列規…
- 第30條衛生掩埋之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依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之一般廢棄物掩埋場營運管理計畫辦理。二、每日工作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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