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0-7條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質保護目 第十章 之一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不包含飼養豬隻未滿二百頭之畜牧業) 第70-7條 直轄市、縣(市)環保主管機關查獲未依農業主管機關審查同意之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內容執行者,應通知農業主管機關,要求業者改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