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法規:水污染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質保護目 第1條 為防治水污染,確保水資源之清潔,維護生態體系,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特依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第六項規定,設置水污染防治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同條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