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第8條 檢測計畫記載之各項操作條件或數值,於未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最大處理容量,且符合排放標準及本法相關管制規定者,得有百分之十之容許差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