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專案申請租用公有非公用不動產審查辦法 第8條 法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專案申請租用公有非公用不動產審查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第8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租用公有非公用不動產提供本法所定長照服務,且符合第二條規定條件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得適用第三條至第五條規定,申請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租金優惠。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