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 第15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第1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撥付補助款後一個月內,完成撥付。申請人經核定現金給付並完成輔具購買後死亡者,其法定繼承人得檢附申請人死亡證明相關文件,依前條規定申請撥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