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 第13條 法規: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第13條 癌症防治醫療機構應藉由多專科整合團隊會議促進落實填寫癌症個案分期資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