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疫苗類藥品之查驗登記 第6條 法規: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疫苗類藥品之查驗登記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6條 疫苗類原料藥製程一致性資料:每種疫苗成分製程至少要用(最好是連續的)三批原料藥以驗證其製程之一致性。應說明對照標準品之建立與使用。一對照標準品:應敘述一級對照標準品與工作對照標準品之製備、特性與安定性。應詳述核定新對照標準品之過程與接受標準。二放行試驗:應檢附各批次之放行檢驗結果及其他相關資料(如檢驗成績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