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第116條 法規: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三編 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 › 第二章 標準模式 › 第五節 量測、分析及改進 第116條 製造業者應採用適當方法,監管與量測品質管理系統流程。前項方法應證實流程可達成規劃結果之能力。當無法達到規劃之結果時,必須採取改正及矯正措施以確保產品之符合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