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 第34條 法規: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34條 本辦法所定申請案,廠商得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建置之食品線上申辦平臺辦理;至線上申辦平臺辦理者,其文件、資料,應以掃描電子檔上傳。健康食品許可證展延、查驗登記內容變更、移轉及換發之申請案,廠商依前項規定辦理後,應將原許可證寄送中央主管機關登載用印或繳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