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 第13條 法規: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基於查驗登記作業需要,得提供受託機構相關資訊。受託機構對於本中央主管機關提供之資訊及食品業者所檢具之文件、個人資料,應盡保密及善良管理人之責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