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疾病藥物供應製造及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第8條 法規:罕見疾病藥物供應製造及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8條 被獎勵者所提供事蹟若有虛偽不實,由中央主管機關予以撤銷獎勵並追回獎勵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