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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罕見疾病藥物供應製造及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獎勵案件應先提交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再行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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