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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罕見疾病藥物供應製造及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相同之研究或發明分別申請獎勵時,應就最先提出申請者獎勵之。
二個以上獎勵對象就同一事實共同申請獎勵時,所獲得之獎勵應由全體申請人所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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