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疾病藥物供應製造及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第7條 法規:罕見疾病藥物供應製造及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7條 所需獎勵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並得接受團體、單位或個人之捐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