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法規:精神衛生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健康目 相關法規 精神衛生法母法 精神衛生法參審員推薦辦法相關 精神衛生法參審員參與審理事件指定精神醫療機構作業辦法相關 第5條 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所定書面同意,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治療目的及方法。二、預期治療效果。三、可能產生之副作用及危險。四、其他可能之治療方法及說明。前項書面同意,應載明接受治療者或同意人得隨時撤回同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