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衛生法 第37條 法規:精神衛生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健康目 相關法規 精神衛生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精神衛生法參審員推薦辦法相關 精神衛生法參審員參與審理事件指定精神醫療機構作業辦法相關 第三章 病人保護及權益保障 第37條 病人之人格權及合法權益,應予尊重及保障,不得歧視。關於其就醫、就學、應考、僱用及社區生活權益,不得以罹患精神疾病為由,有不公平之對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