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法規:醫療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相關法規 醫療法母法 醫療法人必要財產最低標準相關 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相關 第20條 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所稱醫療法人得與其他同質性醫療法人合併,指醫療財團法人間或醫療社團法人間之合併。 本條定義的名詞 醫療法人得與其他同質性醫療法人合併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