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20條 法規: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20條 本辦法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