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法規: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相關法規 病人自主權利法母法 第10條 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末期病人,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前項末期病人之確診,應由二位與該疾病診斷或治療相關之專科醫師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