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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醫療機構或醫師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不施行病人預立醫療決定時,應建議病人轉診,並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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