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法規: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相關法規 家庭暴力防治法母法 第17條 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所稱刑事訴訟終結時,指下列情形:一、案件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者,至該處分確定時。二、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者,至該案件經法院判決確定時。 本條定義的名詞 刑事訴訟終結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