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教育辦法 第8條 法規: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教育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前條資料後,應執行輔導教育,並按次填寫紀錄。依第四條第二項受委託執行輔導教育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按次填寫紀錄,送交原處分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