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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教育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前條資料後,應執行輔導教育,並按次填寫紀錄。
依第四條但書受委託執行輔導教育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按次填寫紀錄,送交原處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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