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教育辦法 第3條 法規: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教育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第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實施本辦法所定輔導教育,應包括下列內容: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刑法及相關法律與刑罰之認知。二、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新興科技犯罪之認識。三、健康性觀念及安全性行為。四、自我探索及人我關係。五、同理心訓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