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法 第9條 法規:農會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相關法規 農會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農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農會推廣互助訓練經費保管運用辦法相關 第三章 設立及合併 第9條 農會之發起組織,應報經主管機關許可後,方得召開發起人會議,並推定籌備員,組織籌備會。籌備及成立時,均應報請主管機關派員指導監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