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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會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農會分為下列三級:一、鄉(鎮、市、區)農會。
二、縣(市)農會及直轄市農會。
三、全國農會。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省農會、直轄市農會及縣(市)農會應依本法規定儘速設立全國農會。
省農會應於全國農會設立時,併入全國農會。
全國農會未設立前,縣(市)農會之上級農會為省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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