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技園區園區機構營運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農業科技園區園區機構營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科技園區目 第3條 園區事業申請人提出之營運計畫至少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計畫摘要。二、營運目標及時程。三、核心技術內容概要。四、市場分析。五、行銷策略。六、污染防治。七、財務計畫(含風險分析、經濟效益)。八、研究發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