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法 第11條 法規:漁會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相關法規 漁會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漁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漁會聯合訓練互助經費保管運用辦法相關 第三章 設立及合併 第11條 漁區內具有會員資格之漁民滿一百人以上時,得發起組織區漁會。下級漁會應加入上級漁會為會員,並應受上級漁會之輔導;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