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延繩釣漁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核發台日海域作業許可文件:
一、申請案件文件不齊全,或有其他得補正之情形,經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仍未補正或補正仍未符合規定。
二、本法第七條之一第四款至第六款情事之一。
但依本法或遠洋漁業條例所處之罰鍰經同意分期繳納,且按期繳納者,不在此限。
三、於台日海域與日本漁船發生糾紛未妥善解決。
四、漁業人之漁船有前二款情形之一。
延繩釣漁船赴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管理辦法 第7條
第7條
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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