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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延繩釣漁船赴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依前條申請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核發台日海域作業許可文件,許可期間最長為一年。
但不得逾漁業執照有效期限。
為台日海域資源管理或作業秩序維護之需要,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限制赴台日海域作業之延繩釣漁船數或漁獲量,並刊登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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